“虞美人”文學獎是我市熱心文學事業(yè)個人捐資50萬元設立、宿遷市文聯(lián)受托全權管理和組織評審的文學獎項,旨在鼓勵本市文學的深度探索與發(fā)展,推動文學的創(chuàng)新與繁榮,進一步提升宿遷文學作品的地位,同時為宿遷形象和品位的提升助力。“虞美人”文學獎每屆評出1部作品,獎金5萬元。今后視情增加作品和資金的額度。
“虞美人”文學獎,每兩年評選一次,逢雙年評獎并頒獎。凡評選年度內在國家批準的紙質媒體首次公開發(fā)表或出版的宿遷市籍作者的原創(chuàng)文學作品(含長篇小說、中短篇小說集、散文集、詩歌集、影視和戲劇文學劇本,其中中短篇小說集、散文集、詩歌集中的作品必須三分之二篇幅在評選期內的文學報刊上發(fā)表過;榮獲國家級文學獎項或在國內外有特別重大影響的單篇作品也可以以單篇參評。),均可通過報名方式參加評選。參評作品應充分展示和彰顯文學品位,注重中國的本土經驗和文化;突出對人的生存狀態(tài)和精神世界的多方位、多層次的表達,同時鼓勵對文學形式的探索和創(chuàng)新,拓展文學創(chuàng)作的寬闊空間。每逢雙年公開征集符合條件的作品,報名作者必須提供作品發(fā)表或出版原件,填寫評審表格。組委會委員審讀作品后投票,按得票多少確定前5部作品,提交由外地專家組成的評審委員會終審投票評選。投票結果均在媒體即時發(fā)布。評審委員會原則上通過3輪投票確定獲獎作品。評審意見、評審結果均以實名由組委會公布。
評獎年的年初接受報名,10月中旬在市區(qū)舉行頒獎儀式。